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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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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举证倒置

添加时间: 2023年01月23日 来源: 北京劳动仲裁请律师 浏览:266
[导读]:   戴可欣律师,北京劳动仲裁请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,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;为人和善,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。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秉着“做点实事,帮人

  戴可欣律师,北京劳动仲裁请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,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;为人和善,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。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秉着“做点实事,帮人排忧解难”、“不求高风亮节,但求问心无愧”的执业理念,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

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什么材料

 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,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,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、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,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,需要填写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。另外,还要提交下列材料:

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,如《劳动合同书》复印件

 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。

  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;

  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,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。

  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:

  1、律师事务所函

  2、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

  3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

工伤认定举证倒置

 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,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,用人单位、职工、工会组织、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。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,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。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,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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